何黎明律师,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省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常务副会长、九三学社杭州市委员会副主委、杭州市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个人简历:
1995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成人函授)法学专业毕业;
1987年8月至1989年1月,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工作,办事员;
1989年1月至1996年4月,杭州开元律师事务所工作,副主任;
1996年4月至1999年11月,浙江天都律师事务所工作,主任;
1999年11月至今,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工作,高级合伙人。
荣誉:
2006年11月被授予第三届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2008年12月被授予浙江省十大优秀律师。
2011年7月获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2010-2011年度全国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12月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8-2010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2012年7月获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2011-2012年度全国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8月获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2012-2013年度全国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12月获九三学社浙江省委员会“2013年度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
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案件超过1500件,担任破产清算小组组长(破产管理人)主持了七家公司的破产和清算。担任杭州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赛丽正宏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人大办公厅、金富春集团有限公司等常年法律顾问几十家。
主要案例:
1、受聘担任杭州某某大厦的常年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了该大厦与上百户购房户的纠纷,并对该大厦与福建省的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协调,使其成功重组。
2、作为香港公民黄某某的代理人,为其诉杭州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代理诉讼,帮助当事人追回款项近2000万元人民币。
3、作为浙江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专项服务律师,为其在杭州千岛湖某岛的387亩土地的开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至今未有任何纠纷。
4、 作为浙江某某烟草公司的代理人,为其与杭州某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代理诉讼,该案一审烟草公司败诉,后经何律师努力,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驳回杭州某公司的起诉。
5、作为嘉兴市某某联运运输公司的代理人,为其与浙江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某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汤某某、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代理诉讼,最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何律师的意见,撤销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重新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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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编:邱玉洁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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