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不到一年,在《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十个月的时候,国家工商总局7月9日又颁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颇受争议的付费搜索被纳入互联网广告监管,要求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要有明显区分,有些付费搜索结果标注“推广”“商业推广”等,正式实施后都要明确标明“广告”。
互联网监管难题待解
进入互联网时代,随着互联网广告收入占据广告业的半壁江山,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广告类型。但是,在老广告法颁布时,互联网广告尚未兴起,这也导致互联网成为各类违法广告的“世外天堂”。
7月17日6点26分至7点零7分,新京报作者通过百度搜索进入一家名为“澳门威尼斯人”的赌博网站,页面数据显示,投注额从7900万元暴增至一亿元,参与投注的用户数也在一夜之间由47万人增加到62万人。作者发现,夜间10点以后,盗用多家公司营业资质,多家赌博网站被标注“商业推广”字样悄悄上线,次晨9点前全部下线,恢复自然搜索结果。与此同时,推广费也超30万。事实上,这类推广信息大量存在。此外,根据规定要求百度“对商业推广信息逐条加注醒目标识”(百度推广),而百度向垂直类网站收取数亿元导流费用的阿拉丁计划,在搜索中未见“商业推广”等标识。
在新媒体时代,广告的形式多样化,原生广告、内容广告、软文等各种形式的广告层出不穷,对于广告概念和形式的界定,目前还很难有统一的标准,这无形中也加大了对违法广告监督和打击的难度。
新规将波及搜索付费行业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之所以受到多方关注,在于第一次明确的界定了付费搜索行为是作为互联网广告的一部分,成为《办法》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对电商、搜索、社交等互联网全行业的规范。
一直以来,互联网广告最大的诟病就是虚假广告太多,而付费搜索这一块又是虚假广告的重灾区。今年5月爆发的“魏则西事件”则再次把付费搜索和百度的竞价排名推到风口浪尖。
唐兴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整合营销研究中心专家委员
“就百度竞价排名给百度带来的收入而言,互联网广告新规出台后,企业运营成本会有所增加,短期内对百度营收会产生影响,但从长远来看竞价生态具有动态平衡性,百度可以通过提价平衡收支,竞价广告的总盘子不会有太大影响。”
程序化购买等新型广告模式纳入监管
仅仅出现在中国广告市场三四年时间的程序化购买这种新型的广告模式,也成为《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监管的目标。程序化购买是通过数字平台,代表广告主,自动执行广告购买的流程,它的实现通常依赖需求方平台DSP,和广告交易平台Ad Exchange,包括实时竞价模式和非实时竞价模式。
除了程序化购买成为《办法》监管的目标,广告联盟也成为《办法》监管的对象。这是中国的法规首次对广告联盟三方责任广告需求平台、媒介方平台和信息交换平台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三方都应该遵守“明知和应知”的规则,积极主动的面对违法广告。(来源:综合中国经营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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