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新区(自贸区南沙片区)推动元宇宙生态发展的九条措施》提出设立南沙元宇宙产业集聚区。为规范集聚区先导示范区企业引入、培育、退出等各项管理,8月15日,南沙区科学技术局为《南沙元宇宙产业集聚区先导示范区入驻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符合准入条件、3人及以上团队即可申请入驻集聚区先导示范区,人均办公面积最高10㎡,最高免租三年。
来源:财联社 | 撰稿:辛文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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