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召开“聚人兴城”之美好人居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桐庐发布八大购房新政,为城市发展汇聚奋进之力,为聚人兴城战略提供不竭的续航动力,为老百姓圆了买得起、住得好的安居乐业梦。
针对购房首付资金筹集较难的刚需以及有购买改善型住宅需求的群体。对在桐庐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下同),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80%给予补助;鼓励县内金融机构执行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第二套首付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按揭贷款利率按当期下限执行;对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20%,购买安置房的同等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针对在桐就业创业的人才和子女适龄就学的家庭。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F、G1、G2、G3类人才的购房首付补贴进行扩面提标,A-E类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不变;在县城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期房,含此前已购买)的,2023年秋季县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可提前享受购房所在学区公办学校的入学政策。
针对有意愿组团成团购房的群体和首次购房的人才群体。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购房团购优惠活动,在备案价打折后价格基础上,对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纯叠排或排屋项目5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再下浮优惠3%;对一次性购买20套及以上的再下浮优惠5%;对市县认定的人才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购买单套即可下浮优惠3%。如下浮优惠后价格低于备案价85%的,低于85%部分由企业以实物等其他方式让利优惠。
针对城镇危房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购买安置房的,对城镇危房家庭按照“整幢房屋业主同意、同等面积合理补差、超出面积给予优惠”的原则出售,对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优惠价出售。
“美好人居相关政策的发布满足了多类人群对于住房的需求。”桐庐县住建局局长柴生标表示,制定这些政策,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的要求,也是实施桐庐“聚人兴城”战略,支持刚需和改善型购房消费,促进桐庐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需要,将进一促进桐庐招引人才,拓展空间,塑造城市发展的新优势。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安居方能乐业。近年来,桐庐以“美丽中国桐庐先行”为引领,全力打造精致精美的城乡面貌、美美与共的县域特质,推动美丽建设从面子到里子、从形态到实质、从见物到见人的递进跃升,努力实现人人美、处处美、时时美、全域美。
来源:中国网 | 撰稿:汪杰菲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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