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名称 |
浙江嘉宝能源有限公司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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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详细描述介绍 |
本金余额16020万元,利息1320.64万元,各项债权合计1734.064万元。债权由1、兰溪风行石油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宗土地使用权,位于兰溪市灵洞乡耕头畈村,龚塘村,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土地面积36334.0平方米,提供7570万元最高额抵押担保;2、浙江嘉宝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抵押物位于兰溪市灵洞乡耕头畈村龚塘村, 土地性质为仓储出让用地,土地面积306334.59平方米;房屋6幢,建筑面积合计133786.33平方米,提供44200万元最高额抵押担保。3、浙江嘉宝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宝化工有限公司、徐松平、钭春燕、徐嘉宝、孙气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
诉讼情况 |
执行中 |
有无租赁 |
无 |
联系人姓名 |
黄韬 |
联系方式 |
13575900018 |
来源: | 撰稿: | 责编:田燕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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