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游泳场所开放的高峰期。7月3日至12日,舟山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全市首批开放的33家游泳场所水质情况进行监督抽检,保障游泳爱好者健康安全。监测指标主要为游泳池水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日前,检查结果公布,33家游泳场所全部合格。
那么,市民们应该如何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泳池?游泳前需要注意哪些?
“三看一闻”选择放心游泳场所
一要看证照。要选择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合法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二要看水质。看泳池水是否清澈,水中有无漂浮物,正常情况下,池水呈淡蓝色,应清澈见底,不得有漂浮物,在池边能看清第三、第四泳道线。
三要看公示。看水质公示牌可以了解当日泳池的水温、余氯、pH值等指标是否合格,从而了解游泳场所的水质抽检情况。
四闻气味。贴近水面可以闻到淡淡的氯气味道,如果味道刺鼻难以适应,说明余氯含量可能超标,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泳池游泳须知
游泳前一定要淋浴,可以洗去身上的汗渍、化妆品等,避免影响泳池水质;
提前适应水温,防止引发身体不适;
进入泳池前要经过浸脚池,防止将脚上的细菌带入泳池中;
游泳时要佩戴泳帽、护目镜和耳塞等,减少池水对头发、眼睛和耳道的侵蚀。
高血压、心脏病、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疾病的患者以及酗酒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下水游泳。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责编:黄扬非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057187567897 京ICP证 04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