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依据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辖区内一娱乐场所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处罚款7000余元。这是2022年6月5日噪声法重新修订实施以来,舟山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出的首张针对娱乐场所噪声超标处罚单。
为保障新法有效落地实施,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舟山市重新划分了有关噪声处罚的相关职权,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行为执行行政处罚权,由生态环境部门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行为执行行政处罚权。
2023年9月,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执法队与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中队、嵊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位于菜园镇城区步行街的数家娱乐场所进行了联合执法,经过三家部门的共同研判后,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中一家隔音措施不到位的KTV责令整改。但在嵊泗分局后续的跟踪监测时发现该单位未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仍以夜间66.2分贝的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执法人员重拳出击,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重新整改。该娱乐场所通过加强隔音设施及对人员进出的管理,最终将噪声分贝降至标准要求,消除场所内噪声对室外周边的影响。
下一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示范效应,进一步加大新噪声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还静于民”。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黄宁璐 金丁明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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