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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第45号)
发布时间:2022-01-04 11:40:08    

   1月2日以来,河南省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洛阳市1例、许昌市3例)。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请2021年12月17日以来有洛阳市旅居史的、12月20日以来有许昌市旅居史的来(返)舟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2021年12月17日以来有洛阳市新安县正村镇、12月20日以来有许昌市禹州市旅居史来(返)舟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2021年12月17日以来有洛阳市新安县、12月20日以来有许昌市旅居史来(返)舟人员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三、对2021年12月17日以来有洛阳市旅居史来(返)舟人员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须在抵舟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2021年12月31日以来有河南省除上述地区外旅居史的来(返)舟人员,倡导抵舟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继续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文明健康的卫生习惯,并规范进行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

  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3日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 撰稿:辛文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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