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宁波、绍兴、杭州等地先后报告本土感染者。根据省教育厅30号提醒函及12月8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舟山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坚决防止疫情输入,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风险
请广大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舟,确需离市外出的,请提前向所在学校报备,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决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全体教职工要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跨市外出均需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返舟后必须及时报告销假,对瞒报人员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由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约谈,从省外和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返舟进校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所有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非必要不邀请市外人员来校参加活动。进出校园人员必须严格落实“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登记+身份核验+戴口罩”的校门管控措施。
二、全面加强会议和活动管理
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除校园内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外,原则上对必须在校园内举办、有校外人员参加、规模在20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需报属地防控部门审核,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暂缓举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必须举办的线下会议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三、全力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广大师生要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密切关注疫情相关信息及动态,如与确诊或密接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应当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学校报备。若接到疫情核查电话,请积极配合,如实反映个人出行情况,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学校要及时排查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其家庭成员行程轨迹,配合社区做好特殊人员的管控工作。
四、切实增强个人防护能力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养成和保持戴口罩、“一米线”、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全面加强应急处置准备
各地各校继续开展风险排查,可采用逐点摸排、分析研判等方式,把风险排查作为常态化、制度化措施予以落实。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同时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因校制宜在本月底前开展一次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来源: 舟山教育 | 撰稿:辛文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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