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家中坐,假从天上来。”昨天下午,浙江产假延长的消息刷屏,记者朋友圈中几位准妈妈和产假中的新宝妈难掩开心,一位正在休产假的新宝妈如此说。
为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昨天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下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修改的《条例》内容中,最受关注的是妇女产假延长。《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宝妈休产假,宝爸也可以休15天护理假。目前已开始休产假,且《条例》实施后产假尚未结束的,按照本决定规定的产假期限予以顺延。
同时,《条例》还增设了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独生子女且家庭老年人年满60周岁,每年就可以享受5天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此外,《条例》对假期工资发放、普惠性托育服务、产妇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做了规定,可谓送上了一拨“大礼包”。
“幸福感来得太突然了! ”消息传来,记者所在单位的女同事们也热烈讨论起来,几位已婚未育女同事对该政策拍手称赞。记者朋友圈内,不少人转发消息,也不乏“赶紧生二胎去”“现在生娃咋这么幸福”等留言。
事实上,2016年实施二孩政策以来,我市市级、各县(区)已先后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现有的包括产假在内的生育政策,甚至比省里的新政策还要好,如有的县(区)产假更长;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教育等公共资源供给上,市级、县(区)也有一些实实在在的福利。在此推动下,我市二孩生育率也一直保持在30%以上,对出生人口增长有一定的贡献。
福利政策出台了,但能否真正落实到位,女性员工劳动权益能否得到更有效保障,也是一大关卡。对此,我市有关部门的相关处室负责人说,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等共同努力,进一步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进一步改善生育环境,推动出生人口增长。舟山市、县(区)各级也正在研究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可能会在省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加大政策福利力度。
来源: 舟山晚报 | 撰稿:石艳虹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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