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10月底浙江省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调整,我市个人诚信分评价分值也随之发生变动。11月1日起,为更科学合理地开展我市户籍人口的个人诚信分评价,市信用办调整了我市个人诚信分评价分值、等级。
自去年12月起,每个舟山市民都开始有了自己的“诚信分”。今年11月1日起,我市个人诚信分评价分值、等级调整,在原评价等级的基础上,全部等级降分30分,即优秀等级由原来的880分至1000分调整为现在的850分至1000分,良好等级由800分至880分调整为770分至850分,一般等级由0分至800分调整为0分至770分。
另外,个人诚信分评价在原公共基础、信用承诺、表彰荣誉三类信息指标基础上,新增“智慧停车”信用承诺项。市信用办将停车信用纳入我市个人诚信分评价范围,为作出承诺的车主进行个人诚信分提分。诚信车主可优先、优惠使用公共资源;反之,车主作出承诺后未进行履约,系统根据智慧停车平台推送的违约信息扣除车主相应诚信分,限制其享受激励场景。
个人诚信分评价分值和等级、承诺书签署信息等可通过关注“信用舟山”微信公众号,点击“自在分”—“市民端”—“我的”—“我的自在分”进行查看。“智慧停车”信用承诺书签署可点击“自在分”—“市民端”—“信用承诺”—“未签署承诺(项)”进行承诺书签署。
来源: 舟山晚报 | 撰稿:翁履平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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