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民政局了解到,针对全市60周岁以上特困、低保、低保边缘、重点优抚对象、失独老人以及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由政府出资为其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今年受益人数4万余人。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从2015年起开始探索为60周岁以上低保、低保边缘人群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近年来,随着我市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受益人群范围不断扩大,让海岛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
这份意外伤害保险,能为老年人带来哪些保障?以定海区为例,该区共出资27.3万余元,为15168位老年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涵盖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住院补贴金(护理费补贴)等内容。从去年的投保理赔情况看,老年人申请赔付大多为跌伤、撞伤等,每人理赔金额一般为三四千元。
据了解,在投保期间,老年人在生活中不慎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最高赔偿限额30000元;导致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相关标准比例赔付,最高赔偿限额30000元;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到医院治疗而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保和其他渠道获得补偿后的剩余合规自负部分,扣除免赔额100元后,按80%比例再行补偿。保险年度医疗费用补偿最高以3000元为限。在投保期间,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到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补贴金(护理费补贴)50元/天,每次住院最高赔付45天,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90天。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县(区)以招投标形式选择保险公司。在投保范围的老年人如果不慎遭遇跌伤、烫伤等意外伤害,老人或家属可联系相应的保险公司,也可通过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村)的相关工作人员协助报案。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政府出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有助于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这也是我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的一项举措。
来源: 舟山日报 | 撰稿:陈妤 通讯员 程颖 刘志栋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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