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温州市进一步加大基础性人才引育激励,将技能人才就业补贴政策纳入“人才新政40条”4.0版,让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享大专生待遇,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享大学本科生待遇。
新来温且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毕业5年内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专科、本科同等待遇,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的就业补贴。申请补贴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就业补贴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在网上申请。PC端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手机登录浙里办APP。就业补贴采用“一次申请、后续免申”的方式,分四次发放,即第一次申请通过后,当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月数累计达到6个月后,即触发拨付程序,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
来源: 温州日报 | 撰稿:谢施琦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057187567897 京ICP证 04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