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市发布《关于构建行政执法领域“过罚相当”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围绕“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核心原则,推出八方面举措,着力破解“小过重罚”、机械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推动处罚实施更加规范,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益最优化。
行政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力,但如果规范不力、行使不当,极易产生执法不公。为从源头预防不规范执法,2024年以来,绍兴市司法局建立健全疑难案件论证容错、执法诉求沟通和投诉、处罚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等机制,为执法人员营造“能动执法”良好氛围。重点针对乱收费乱罚款、随意关停企业等逐利性执法行为,综合采取明察暗访、案件回访、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查纠整改,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为从源头预防“小过重罚”,绍兴市将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一单位一清单”集中公示。同时,绍兴市以“过罚相当”为准则,配套建立和健全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各类行政裁量权基准。目前绍兴市已全面完成裁量权基准网上公开工作,其中市本级27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共公示行政处罚事项5973项。
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绍兴市将在立案、检查、调查、决定、执行、结果公开等环节实施处罚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尽可能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经营者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同时,绍兴市将全面推行执法机关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制度,对主动整改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真正做到“宽严相济”。目前,“三书同达”制度已在绍兴市交通运输领域率先试行。
“通过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能够进一步推动行政处罚‘过罚相当’、行政许可便捷高效、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序。”绍兴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 绍兴日报 | 撰稿:周梦琪 | 责编:李斌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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