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嵊州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号“嵊州检察”3月2日消息:犯罪嫌疑人钱某宇、赵某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由嵊州市公安局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月1日,嵊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钱某宇、赵某炎等38人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另据嵊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号“嵊州警方”3月2日消息,现查明,钱谋宇、赵某炎等人以“销售充电桩,提供充电桩经营服务”的名义发展会员,并通过高额报酬吸收会员继续招揽发展下线的方式开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 中国网 | 撰稿:嵊州检察 嵊州警方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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