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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8万元!衢州一公司虚假陈述被开大额罚单
发布时间:2023-11-12 11:24:12    

   近日,衢州江山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某工程管理公司虚假陈述编制预算书的行为,作出罚款8万元的决定,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以信立业。

  今年4月,某工程管理公司诉称,其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为某能源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提供工程审计和咨询服务。然而,在完成咨询预算书编制等工作后,该能源公司明确不再继续施工,后续合同义务履行不能,因此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并要求某能源公司支付60万元咨询费。

  某能源公司辩称,该工程项目已另行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编制了预算报告,该工程管理公司并未提供过任何审计咨询服务。

  诉讼中,法院查明某工程管理公司所提交的编制预算书,与第三方咨询公司编制的预算书完全一致,明显违背审计咨询行业的从业常识。

  审理期间,某工程管理公司无法提供编制工作底稿和工程量审核底稿等原始材料,而第三方咨询公司提供了完整的编制软件和意见,并由具体编制人员出庭对编制过程进行详细说明。

  因此,结合其它证据,法院认为,某工程管理公司在庭审中提交的编制预算书并非该公司编制,其对案件的关键事实作虚假陈述,影响了法庭对案件事实的查明。该工程管理公司欲通过诉讼方式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诉讼秩序,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对某工程管理公司作出罚款8万元的处罚决定。后经复议程序,该处罚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处罚决定生效后,某工程管理公司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不诚信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主动缴纳了罚款。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通讯员 邱强 祝欢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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