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晚上,江山交警部门查处了一起醉驾逃逸的交通肇事案件,当事司机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今年春节长假期间,衢州全市交警部门始终坚持“群众过节,交警站岗”思想,以“零容忍”态度严查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月31日0时至2月6日24时,全市交警部门共查获36名“酒司机”。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者23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者13人。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喝两杯是常事,但请大家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触碰法律底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毛文超表示,全市交警部门将继续以“守护一号”行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各项工作,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来源: 衢州日报 | 撰稿:龚诚良 通讯员 祝一龙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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