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种行为不仅可能给他人造成危险,同时也极有可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7月6日下午,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衢州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被告人方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3千元。
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柯城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此次庭审现场设在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阳光社区一小区内,并联合衢州市“红色物业联盟”邀请了一批附近小区居民参与旁听。
老两口带孙子出门散步
差点被楼上扔下的木板砸中
2021年4月28日下午4点多,衢州市民老陈及其老伴带着孙子出门散步,刚走出居民楼的单元门,他们就发现天下着小雨,于是往后退了一步。万万没想到,正是这一步让他们堪堪躲过了一场“从天而降”的灾难。因为当时突然从楼上扔下来的木板,正好砸在了他们原先站着的地方。
这一幕,着实让老陈有些心惊胆跳,他赶紧向楼上大声喊叫“别扔了”。可紧接着,又有木板从楼上扔了下来。气呼呼的老陈立马跑到楼上查看,发现这些木材是该居民楼4楼一位业主的父亲方某扔下来的。
后经调查发现,案发时,方某在家中清理装修垃圾,其不顾楼下人员的安全,在未设置警戒线和提示语的情况下,从3楼到4楼的转角处,将重量为695克至1135克不等的多块木板随意扔到楼下。
方某高空抛物的现场,正好是人员出入的单元门楼梯口,且前方就是居民通行的道路,案发时有多名人员途经此处,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万幸的是,方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坏。
虽然方某在案发后向老陈一家进行了赔礼道歉,并取得了谅解,但其行为已涉嫌犯罪。6月11 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高空抛物罪,依法对方某提起公诉。
高空抛掷木板者被依法判刑
小区居民在旁听中学习法律知识
7月6日下午,柯城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从建筑物高层抛掷装修垃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本案被告人方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柯城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刑事案件进社区开庭审理,小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旁听,还能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学习法律知识,对高空抛物罪有了更深刻理解,这样的办案方式很不错。”庭审结束后,一位参与旁听的居民表示。
“此前,柯城法院巡回审判主要针对传统民事案件,此次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刑事案件纳入巡回审判,通过走进社区开庭办案,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扩大普法宣传效果,更有效地震慑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柯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徐露露介绍。
据了解,今年以来,柯城法院积极开展“我进村社来开庭”普法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已进行巡回审判、巡回调解等60余次,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审判职能中,增强了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法官提醒:
近年来,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除了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也需要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共同规劝和制止高空抛物等各种不文明甚至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来源: 浙江新闻 | 撰稿:辛文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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