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按照公安部总体部署,余姚公安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打击力度,依法查处一批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网络谣言传播态势。
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
“网络水军”利用刷单平台控评案
2023年3月以来,夏某、周某某等人搭建刷单平台招募刷手帮助电商平台商家从事刷单炒信,涉案刷手、商家、商家代理遍布全国各地,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余姚市公安局依法对夏某、周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陈某某网络敲诈勒索案
2023年5月,陈某某制作大量所谓“行业黑幕”不实信息,发布在个人短视频平台,以此对相关企业和个人进行敲诈勒索。
经调查,余姚市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歹徒劫持二十多个人质”网络谣言案
2023年5月,李某某为博取眼球,在某聊天软件群编造发布“三名歹徒劫持人二十多个人质”、“武警特警都来了,一两百个”等谣言信息,该谣言信息经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经调查,余姚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有人跳江”网络谣言案
2023年9月,王某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河姆渡大桥路面视频,配以“有美女掉进江里了,有什么想不开的吗?”文字,该谣言信息经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调查,余姚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察打人抢手机”网络谣言案
2024年1月,高某为寻求流量、博取关注,故意编造“派出所警察打人、抢夺手机”等不实内容发布在个人短视频平台上,致使该视频经传播造成不良影响。
经调查,余姚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不要轻信谣言
更不要编造谣言信息
对于恶意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 中国网 | 撰稿:宁波公安 | 责编:李斌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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