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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实现医保参保政策全人群覆盖
发布时间:2023-10-14 10:29:41    

  在全面落实非本市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参保的基础上,2023年,宁波医保部门进一步放宽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参保条件。“在宁波居住的非本市户籍0—6个月新生儿,其父母一方参加本市基本医保且待遇正常的,就可参加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和宁波孩子一样的医保待遇。”10月10日上午,记者从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中,非宁波户籍人员参保条件放宽。目前,宁波市已实现医保参保政策全人群覆盖。

  参保缴费不受户籍限制、保障水平不区分“新”“老”、子女参保“同城同待遇”……为更好保障各类新市民的权益,宁波市医保局不断“破题”。仅2023年前9个月,已有6.2万非宁波户籍人员参保,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3.2万人。此前,宁波市已将外来务工人员的学龄前子女纳入保障范围,在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中,又对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参保进一步放宽限制。

  近年来,宁波市着力构建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共富型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高质量落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全市域实现了“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不断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扩大保障范围、健全保障体系,建成了全国、全省领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9月底,宁波市基本医保参保人达到802.2万人,比2018年底净增70万人,真正让市民感受到“在宁波、有医保、很安心”。

来源: 宁波日报    | 撰稿:辛文    | 责编:张逸彬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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