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发布通报,2022年8月21日,王某荣从西藏返回宁波鄞州区中河街道东裕社区后未按防疫规定向社区报备,且隐瞒行程拒不配合防疫人员对其开展的流调工作。2022年8月23日,王某荣在宁波市鄞州区某隔离点被确诊新冠病毒阳性后,拒不服从、配合转运隔离治疗,阻碍防疫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导致防疫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后被民警查获。2022年9月18日,王某荣因阻碍执行职务被鄞州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七日。
来源: 中国网 | 撰稿:鄞州公安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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