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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 丽水将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发布时间:2024-05-29 09:14:19    

  为了强化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着力提升孤独症儿童医疗康复救治水平,丽水市已将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将使更多的孤独症儿童享受到更有力的医疗保障待遇。

  什么是儿童孤独症

  孤独症,是发生于儿童早期的一种涉及感知觉、情感、语言、思维、行为等多方面的发育障碍,其主要特征是社会交往障碍、语言交流障碍、狭隘兴趣和重复刻板行为。目前还没有特效的治疗药物,但自闭症儿童经过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半数以上孤独症儿童都可以过上正常的生活。

  特殊病种医保待遇

  儿童孤独症患者备案特殊病种后,因该疾病在符合特殊病种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住院同等医保待遇,与住院医疗费用共用起付线和支付限额,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75%,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同步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浙丽保支付范围。

  如何办理备案

  儿童孤独症、癫痫、脑瘫、肺结核、帕金森病等5个病种实施在院“无感备案”,在省内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智慧医保系统将自动生成有效特病备案记录,备案完成后次日开始享受特病待遇。无感备案完成同步推送备案短信至参保人预留手机,参保人员可选择短信回复取消备案,或通过“浙里办”的“取消备案”功能取消。 

来源: 丽水医保、丽水发布    | 撰稿: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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