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丽水市区后庆路段的一些公共停车位经常被商家用非机动车、桌椅板凳等杂物私自占用,给驾车出行、停车带来诸多不便。既然是公用停车位,为何会被私自占用?带着这样的疑惑,记者前往该处一探究竟。
12月19日中午时分,记者来到后庆路。地图上显示,后庆路位于丽水城区的西边,全长大约1公里,分南北两段,其中南段路面较宽,北段路面较窄。沿着道路前行,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道路两侧的商铺门口都划出了停车位。走到南段,记者发现一家水果店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上,停着一辆绿色的电动三轮车,六七筐水果放在三轮车的后车斗内,一块写着“红柚10元/个”的价格牌立在车上。不时有路过的市民过来询价、购买,生意还不错。记者上前询问店主,为何将电动三轮车停在公共停车位上,店主表示,“大家都是这样停的。”
占用公共停车位经营的情况在北段也很多见。在一家餐饮店门口,三个停车位上分别摆放着烧烤炉、桌子板凳和垃圾桶。据路对面药店的店员介绍,这条路上划出来的停车位免费,餐饮店又多,经常是晚饭时间在路面上摆桌子、迎客人,增加收入。“如果把车停在商铺门口,老板甚至会出来赶人。”药店店员告诉记者,“这样‘霸占’停车位的情况,不止一两家。”
记者沿街观察,发现商户私占停车位的招式可谓是“花样百出”:有几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铺,门口公共停车位上停满了电动自行车;有一家销售水泥的店门口,公共停车位上停放着电动三轮车,店主说是为了方便装卸货物;还有一家足浴店门口,公共停车位上摆放着绿植盆栽,就是不让停车;更有甚者,在公共停车位上立着一圈反光锥,拉着铁链,将公共车位占为己有……记者数了数,在这段约1公里长的道路上,有200余个停车位,被以各种手段私占的达50多个。
“本来路就窄,车位又没法停,对向驶来两辆车就完全能把路堵死。”后庆路北段的居民张先生指着一辆停在划定停车位外的车子跟记者说,后庆路两旁周边都是老小区,附近商铺或者居民每天都在“抢”车位。
与后庆路情况相似的还有金桥街,街道入口处有5个公共停车位,居然只有1辆机动车停在划定的停车位内,其余4个停车位全被电动三轮车占据。
除此之外,划在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车位被商家占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在灯塔三村靠近人民街的一段人行道上,划着10余个公共停车位,这些车位上,有的停放着商家的三轮车,有的则被商家放上“禁止停车”的牌子……
划定公共停车位本意是为了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这些地方的公共停车位为何变成了沿街商铺的“私家车位”?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联系了相关道路所属的白云街道,街道负责人告诉记者,路上的这些车位是几年前创文明办划定的车位,目的是为了规范区域内的车辆停放。针对商铺私占车位的现象,由于街道社区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商户移开杂物,但是效果不明显。
记者将人民街部分人行道上车位被商户私占的情况反馈给丽水市行政执法局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商户私占人行道或者非机动车道区域的行为由他们处理,但在检查时商户配合度很低,甚至有多次劝阻仍不改正的情况。对于商户私放隔离桩等杂物的情况,接到市民明确地点的举报后,市行政执法局相关部门会前往现场拆除、处理。商户私占道路路面上的停车位,则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理。
记者又联系了丽水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后庆路北段、金桥街这类道路严格意义上不算城市道路,属于“背街小巷”类道路,这类道路的公共停车位由社区负责,交警部门不负责对此类停车位进行管理。
而后庆路南段目前已经纳入交警部门管理范围,针对商户私占车位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也很无奈,很多商户利用停车位的规则“钻空子”:例如,以“自家的机动车停在停车位上,没违法”为由,私占停车位;又例如,某些商户甚至会和交警部门“打游击”,交警来警告时则把非机动车移走,等交警离开后再把非机动车停回停车位……交警也只能对商户进行劝导、教育、警告的“柔性”执法。但是对一些未按规则,停在停车位外的车辆,交警则会进行罚款处理,以保证道路畅通。该负责人还介绍,这些区域的商户、住户、顾客对区域内的停车位都“各执一词”:有的表示应该对停车位收费,有的表示这些停车位就应该给住户使用,也有的觉得停车位应该完全放开……交警虽然有执法权,但是也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同时,该负责人建议可将此类停车位列入收费停车位,以规范市民停车。
免费的公共停车位上停个车为何就这么难?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黄彦 通讯员 朱亮羽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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