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丽水市统计局消息,三季度丽水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14417元,同比增长14.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1%)1.3个百分点,增速全省第1。
今年以来,丽水市紧紧围绕低收入农户增收这一群体,持续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强化政府托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面不断优化就业帮扶、产业帮扶、金融帮扶等措施,提升低收入农户自我发展能力。
二是加强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预警,充分运用“浙农帮扶”平台,做好农户端、干部端、社会端推广应用,指导各地完善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提高监测预警和处置反应能力,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救助,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三是全面完成低收入农户统筹健康保险参保工作。今年已整合投入资金2307余万元,实现低收入农户保险覆盖率100%,有效阻断低收入农户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现象发生。截至8月底,全市累计赔付1209.94万元,赔付率达52.44%。
四是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结对帮扶机制,借鉴省团组结对帮扶经验,开展新一轮市级单位结对帮扶工作(2023-2027),形成结对帮扶团组方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协助做好省级单位派驻干部服务管理,实现结对帮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上半年,全市实现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9464元,同比增长14.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6%)1.9个百分点,高于排名第二的温州市(14.2%)0.3个百分点。丽水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居全省第10位,增速居全省第1位。
来源: 丽水发布 市农业农村局 | 撰稿:辛文 | 责编:张逸彬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057187567897 京ICP证 04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