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丽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2023年,丽水已发布多个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此次政策除了延续此前的购房补贴,出现了一些亮点和创新。
1.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户,可提前办理户口落户手续。这对于有适龄儿童就学需求的购房者而言,将是重要的利好。
2. 在售商品房住宅项目可申请备案价10%以内的下浮调整,预售超过一年的可申请15%以内的下浮调整。这意味着很多项目降价可以更加直接了。
3.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月均余额由原先的10倍调整为20倍。
4. 商住地块出让取消“双限”,调整优化“定品质”要求,允许商品房(含首开和续推)按楼幢申领预售。
政策原文如下: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李成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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