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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房产新政:允许期房落户,最高允许备案价15%内下浮
发布时间:2023-11-02 09:39:38    

   10月31日,丽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2023年,丽水已发布多个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此次政策除了延续此前的购房补贴,出现了一些亮点和创新。

  1.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户,可提前办理户口落户手续。这对于有适龄儿童就学需求的购房者而言,将是重要的利好。

  2.  在售商品房住宅项目可申请备案价10%以内的下浮调整,预售超过一年的可申请15%以内的下浮调整。这意味着很多项目降价可以更加直接了。

  3.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办法月均余额由原先的10倍调整为20倍。

  4.  商住地块出让取消“双限”,调整优化“定品质”要求,允许商品房(含首开和续推)按楼幢申领预售。

  政策原文如下:

来源: 潮新闻    | 撰稿:李成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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