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善县司法局在“行政执法协调综合应用场景”上传了一条协调结论:大数额罚款定性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由县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这也是该场景上线运行开展的第一个在线争议协调执法案例。
在这之前,“较大数额罚款”是否在“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范畴内,是否理解为“由乡镇综合执法”处理“较大数额罚款”一直是镇(街道)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间的争议点。为此,嘉善县大云镇人民政府通过“综合应用”向嘉善县司法局提交了争议材料。嘉善县司法局则依据“综合应用”自动匹配提供的相关专家及涉及部门信息,组织开展在线研讨、不记名投票,最终形成决意。
从收到建议到形成定论,只用了5天。“行政执法协调综合应用场景”运用一体化、数字化思维解决多跨性行政执法事项协调难问题。该综合应用由嘉善县司法局打造,于2021年11月正式上线,是省司法厅2022年司法行政数字化改革应用建设试点项目。
作为全国唯一的配套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的数字化场景,“行政执法协调综合应用场景”包含3大一级功能场景,共14个二级功能场景,协同32个行政执法部门、9个镇(街道)及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实现了三大突破,暨首创“协商补位、协调归位、协同到位”三协治理新模式;首创行政执法协调“交界断面”新理念;首创示范区跨区域执法办案数字化常态化协作协同机制。
截止目前,已开展在线执法协作172次,组织线上线下执法争议协调20次,监督规范涉刑案件移送16件,移送效率提速 83.3%,争议协调成功率提升56%,实现执法协同办案率90%以上,形成理论制度成果,协调制度3项、监督制度7项、三地协同制度3项。
据悉,为高标准推进试点工作,2021年10月以来,嘉善县司法局坚持边实践边探索,通过“六立”集成重塑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化建设,打造嘉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品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规范化建设嘉善实践”作为试点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获评浙江省2021年度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六立”主要指:顶层设计“立框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7项配套制度,立足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地缘特点,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执法预警通报等执法协助机制,提升三地协调监督能力;队伍建设“立硬核”,25个县政府部门设置法制法规科室,配备专兼职执法协调监督人员131人。各镇(街道)配备专职法制副主任8名,法制员19名,承担的协调监督工作任务相适应;数字赋能“立平台”,新建“督执行”应用,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被列为省数字化执法监督应用子场景。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综合应用,建立三协治理闭环新模式;创新模式“立坐标”,建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建立22人专业争议协调专家库。协调解决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处罚执法主体争议等执法难题;协作联动“立通道”,建立纪、检、司多部门联合监督协作机制,规范行刑衔接,创设公安机关先行接收、检察院提前备案环节,建立移送案件7日限时回复制度;法治固本“立护栏”,全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综合运用法律素质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质效评价等手段监督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接下来,嘉善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深化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结合长三角一体化执法协同经验,探索区域间合作项目、协助检查、联合办案等体系框架建设,依托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嘉善县“区域协同万事通”)建设,在“行政执法协调综合应用”中,以统一标准适用为基础,梳理案件管辖规则,建立执法资源共享库,继续探索执法协作配合新模式。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 撰稿:郑 宏 蒋益玲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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