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形势下整体经济环境影响,金融纠纷量大面广,如何高效化解金融纠纷是司法和金融系统共同面临的课题。昨天,记者从嘉善法院获悉,该院正在尝试以“共享法庭”解锁金融纠纷。
今年4月,原告浙江嘉善农商银行到嘉善法院起诉称,2021年1月,该行与被告陆某签订《个人循环借款合同》,按照约定通过手机银行向其发放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经原告银行催收,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故嘉善农商银行起诉要求陆某承担还款责任。
因该案案情简单,有较大调解可能性,同时为方便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在法院的释明下,原、被告同意委托具有专业性的嘉兴市银行业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嘉善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
据了解,2021年12月起,根据金融纠纷的特点,嘉善法院在嘉兴市银行业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嘉善工作室、辖区银行等涉金融业务机构设立“共享法庭”。金融“共享法庭”的设立初衷就是将“调解室”搬到金融机构,考虑原告所在的银行有“共享法庭”点,恰逢调委会也成立了“共享法庭”,于是调解员将被告邀请至其所在的“共享法庭”,拓宽解纷渠道,提升调解率。
为体现更强的专业性和公信力,调解当天,现场连线了嘉善法院工作人员指导调解,调解员联合法院干警与原、被告积极沟通,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讲解有关金融借款的法律法规,引导被告积极还款,调解持续到下午4点,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当天,嘉善县人大代表刘鉴周现场进行了观摩,他表示,金融机构选择“共享法庭”线上就可以完成调解等过程,便捷又高效;金融“共享法庭”的设立,真的是以优质司法供给助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
记者昨天了解到,为加快推进金融“共享法庭”落地见效,嘉善法院以构建金融资源共享联动机制为举措,还将在特定金融机构等便民网点设立“服务站”,对接线上线下法官指导端,加强各个“共享法庭”的沟通联系,形成真正便民、共享的司法服务网络,发挥金融纠纷诉前预防化解作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原文标题:拓宽解纷渠道 提升调解率 嘉善尝试“共享法庭” 解锁金融纠纷)
来源:南湖晚报 | 撰稿:记者 钱姬霞 通讯员 善 法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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