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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新增6个门诊特殊病种
发布时间 | 2024-02-29 09:24:08    

  昨天,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统一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嘉兴在原门诊特殊病种的基础上,将新增失代偿期肝硬化、脑瘫、糖尿病胰岛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6个门诊特殊病种。

  据了解,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政策,是医保部门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减轻就医负担而实行的一项门诊报销政策。本次新增的6个特殊病种是依据历年各地住院、门诊人次总量筛选而定的,均为医疗费用较高、适合在门诊治疗的特殊疾病。其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由原门诊慢病病种调整为门诊特殊病种。截至目前,嘉兴已将17个大类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可享受住院待遇。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为例,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50%。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备案后,针对相应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可视作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退休(职)人员在此基础上增加5%。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为70%。

  “有需要的市民,在浙里办平台搜索‘浙里医保’,找到‘我要备案’专栏,点击‘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再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即可申请。”该负责人表示。

来源:嘉兴日报    | 撰稿:记者 樊昕旖 通讯员 盛 鑫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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