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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美丽城镇“治理美” 南湖区余新镇:“宣传+执法”,确保果农按规入市文明经营
中国网 · 通讯员 沈培/文 | 发布时间2022-07-12 17:35:38    

   这两天,正是桃子、西瓜的成熟期,大量瓜果农户已陆续采摘种植园内的瓜果进行临时售卖,导致南湖区余新镇一些本应出现在自产自销点的果农在余新镇余南线、三星路等道路两侧乡间小道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上争相“抢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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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早在6月初,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余新中队已经预测到瓜果成熟期会出现乱设摊现象。为了保证大量本地果农能在家门口有序销售自产的各种时令瓜果,6月中旬开始,余新中队就开始着手辖区内瓜果自产自销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棚亭安装、农户登记、规范经营承诺等。“就在一些路段隔离带支个棚或者简单地搭个架子,撑把遮阳伞就开始‘营业’了,人车争道影响交通不说,更是在当前全域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中不可出现的现象。”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余新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上述现状,余新中队除了自产自销点落实外,还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果农维护镇容镇貌的责任意识,引导零散、无序的果农进入自产自销点合法经营,实现规范管理,助力美丽城镇“治理美”。

  面对面、点对点的宣传并不能完全改变乡间小道沿线“乱设摊”影响交通现状,依旧存在不少果农抱着无所谓的心态临时设摊“经营”。为此,余新中队还强化执法引导,采取机动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定点管理与错时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拒不改正的果农坚决予以查处,以案促管确保辖区果农入市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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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宣传+执法”的“双引导”,一方面解决广大果农在沿途临时设摊经营效益不高的难题,另外一方面,也加强了余新镇对果农的集中管理,避免了他们流动经营、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助力了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图片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余新中队提供)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通讯员 沈培/文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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