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本该是一派田园诗画,但“精明”的市民却不愿放过任何种菜的机会。近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中队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小西门横街与民生路交叉口的停车场内的多处绿化被破坏,被市民种上了莴苣笋、韭菜、生菜等蔬菜,俨然是一个小菜园的模样。
经走访调查后得知这是周边居民所种,原来在停车场部分车辆尾部靠墙的位置,附近居民利用车辆与围墙之间的几处闲置土地,建起了“菜园子”。
执法队员向其宣讲《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同时提醒居民,城市道路旁泥土的重金属含量较高,此处种植的蔬菜不宜食用。最后,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中队协助市城投公司,携手志愿者一起合力清理了位于"自留地"。
来源:中国网 | 撰稿:图/周赞 文/李若冰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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