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平湖拟于近期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林埭镇早谋划、早布局,为非标电动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充足准备。
一、加强宣传,营造提前淘汰置换氛围
利用农贸市场、便民服务中心等人流量较大场所的电子屏,滚动播放非标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提前淘汰置换的意义。同时,依托村社区力量,通过网格微信群、朋友圈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并结合疫情防控进村入户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标电动车提前淘汰置换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鼓励广大非标电动车车主积极参与提前淘汰置换。
二、加强检查,保障提前淘汰置换货源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配备的产品合格证、3C认证标志、“浙品码”等。同时,对非法改装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要求经销商不得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以及对电动车进行违规解码提速,督促经销商销售认真履行销售主体责任,确保销售的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培训,畅通提前淘汰置换流程
一方面借助辖区内电动车经销商微信群,通过视频、文字、图片等形式,线上为经销商培训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所需的“浙江e行在线”“易佰客”等操作系统。另一方面,线下组织经销商,召开培训会,进一步让经销商提前熟悉淘汰置换流程。同时,为辖区内每一家电动车经销商派遣驻店指导员,宣传淘汰置换相关政策,指导经销商在淘汰置换时的系统操作,确保淘汰置换顺利开展。
接下去,林埭镇将结合一系列管理和服务措施,大力推进非标电动车提前淘汰置换,提升美丽城镇交通水平。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通讯员:周金燕 朱晓燕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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