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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国类似案件办理提供嘉兴智慧
发布时间 | 2023-10-19 09:07:12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中,嘉兴海宁市某科技工业园部分企业废水通过渗坑直排污染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助力浙江省连续3次有典型案例入选。

  2019年11月,通过线索摸排,海宁某科技工业园部分企业通过渗坑直排废水,污染了工业园区附近的大片土壤及河道的事情被曝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和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为此展开联合调查,经过鉴定评估,重点调查范围内的48个土壤样品中,8个属于轻度盐渍化,2个为中度盐渍化。

  由于该案是海宁市首个涉及传统产业的盐渍化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传统观念阻力较大,且涉及赔偿义务人主体多而散,在处置、磋商等过程中难度大、难点多。经多轮磋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与17名赔偿义务人签订了系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赔偿款主要用于支付窖池复垦费用,努力修复因泄漏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

  根据农田改良方案,窖池复垦后通过水利措施排除土壤中过多的盐分,为农作物创造正常生长的土壤环境,然后进一步运用农作物栽种措施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性质,提高肥力并防止返盐。所有盐渍化复垦农业用地均已按方案落实灌、排水等措施及多茬作物栽种,经农业农村部门测产和专业机构评估,盐渍化土壤均原地得到了有效改良,成效明显。

  在该起案例中,嘉兴市生态环境部门除了追究10家涉案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外,根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对其他7家涉嫌履职不力的责任主体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并达成磋商协议,推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有效落实。同时,该案通过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两个行政部门的高效联动协同,坚持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也成功借助检察力量,以常态化监督机制巩固生态修复治理成果。

  “该案的办理对传统产业加工企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以绿色发展理念高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土特色产业发展,并引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低小散’腾退和整合发展。通过强化工艺创新、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升级自动化生产线、建设数字化系统等一系列措施,实现行业亩均产值和税收双提升,为实现传统产业绿色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效路径。”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科学家、研究员於方认为,该案在实践中具有示范意义,值得推广借鉴。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近年来,嘉兴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理念,在传统农业领域等“老大难”环境问题上积极开展多部门合作,协同治理,并通过“说法讲理”,耐心宣教,较好地处理了法律规定和传统习惯的矛盾,实现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同时,不断尝试以修复评估验收后的实际发生费用来核定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做法,最终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不足和超收中找到平衡,既让生态环境得到修复,也让污染实施主体心服口服,为全国类似案件办理提供了嘉兴智慧和方案。

  (原文标题: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公布,嘉兴一案例入选 为全国类似案件办理提供嘉兴智慧)

来源:南湖晚报    | 撰稿:记者 唐潇伦 通讯员 黄妙妙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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