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属首次发现,并且情节较轻,免于处罚。”近日,当得知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时候,嘉兴港区某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忐忑的心放了下来,人性化的执法方式让他深感暖意。
近年来,一种有力度更有温度的行政执法新模式悄然生根,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等“柔性执法”理念,用有温度的执法服务群众,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首违不罚”
包容免罚加温度
不久前,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港区分局执法人员在乍浦镇雅山西路开展检查时,发现嘉兴港区某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条件。
综合考虑下,执法人员让当事人在签署《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后,免除了其首次违法处罚,同时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教育。“‘首违不罚’给了我们一次及时修正和弥补的机会。”该负责人承诺,今后一定会守法合规,不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旨在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梳理动态性强、社会危害性小的高频高发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同时,在实施“首违不罚”时精准普法,主动为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等,让当事人从被动接受到真正意识到问题所在,主动积极整改。
“实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不仅给市场经营主体一定容错纠错的空间,指引其自我纠错,也为小微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纾困减负,让执法更有‘人情味’。”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在开展执法活动中以“柔性执法”代替“刚性罚单”,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能让企业、群众感受到法治温度。
“公益减罚”
特色执法有力度
“你好,在这里野餐一定要注意卫生,也不能破坏草坪。”“你好,这里不能摆摊。”……近日,在秀洲区王江泾镇长虹公园二期,一名“红马甲”在执法人员的引导下参加疏导点管理志愿工作。
这名“红马甲”可不是普通的志愿者。原来,数日前,王某为了方便洗车,将机动车停在湖边的绿道上。经核查,执法人员确认王某将机动车停在绿道上是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根据《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签署了《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让当事人做绿道巡查“志愿者”,并发微信朋友圈进行公益宣传。穿上红马甲的那一刻,王某瞬间感觉身份转变了,也深刻体会到了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易。
“在‘首违不罚’的基础上,用公益服务代替罚款,将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在丰富‘柔性执法’内涵的同时,也为行政执法注入了更多人性化教育的特色。”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队王江泾中队中队长李卫国介绍,“公益减罚”以参加城市管理志愿服务活动对违法违规的行政相对人予以教育和引导,提升了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认同感。
“‘柔性执法’体现了包容审慎、容错纠错的法治思维,是社会治理人性化的重要体现。”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我们将注重运用说服教育、签署承诺书、责令改正等‘柔性执法’方式,转变‘有违必罚’的传统执法理念,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温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原文标题:从被动认错到主动整改 嘉兴推行“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来源:南湖晚报 | 撰稿:记者 唐潇伦 通讯员 王家慧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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