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交桥、高架桥、人行天桥等城市桥梁,实现了平面交通向立体交通的转变,在城市交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桥梁附属的桥下空间却常常被人遗忘。桥下空间能不能用?谁能用?怎么用?过去,这些问题缺乏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近日,嘉兴出台《嘉兴市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嘉兴市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以法制化手段约束损害城市桥梁安全的行为,最大程度保障城市桥梁运行安全。
提升桥下空间环境是开展中心城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六大专项提升行动的其中一项内容。《办法》共分为适用范围、利用原则、管理主体及职责分工、桥下空间配套建设移交管理、申请程序、日常管理等8部分内容,对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方法作出说明并明确了相关使用细则。
可以变为停车场,也可以化身“口袋公园”,在嘉兴,桥下空间正在向多彩的生活空间转变。合理利用存量桥下空间,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办法》,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利用应当遵循安全、合理、规范、有序的原则,在保障城市桥梁结构完好和运行安全的前提下,可用于城市交通、市政养护、城市绿化、车辆停放、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公益性用途。
针对新建成和已建成的城市桥梁具体的配套管理工作,《办法》指出,新建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相关设施应与城市桥梁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和移交。已建成并完成移交的城市桥梁,由接收管理的单位负责桥下空间的日常管理工作;未完成移交的城市桥梁,由建设单位负责桥下空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将桥下空间变为公共活动区域,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但桥下空间不能随意开发,要做到因地制宜,《办法》对此作出了具体说明。需求方首先要向桥梁管理单位提出利用需求,编制并同步提交使用管理方案(包括用途、范围、期限、桥梁防护措施、管理职责以及安全和应急措施等)。随后,桥梁管理单位提请属地建设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通过后,需求方与桥梁管理单位经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桥下空间使用协议和桥梁保护协议。
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的日常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办法》,桥下空间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对城市桥梁设施采取防撞、防碰、防擦等保护措施,预留城市桥梁设施检查和养护维修专用通道,并应当负责桥下空间的保洁工作;未利用的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应当由属地建设部门或其委托的桥梁管理单位通过设置护栏、种植绿化等措施进行管理,由属地环卫部门负责桥下空间的保洁工作。
桥下空间虽然属于公共空间,但有一部分行为是禁止的,《办法》也对此作出了说明。城市桥梁桥下空间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擅自在桥梁范围内设置广告牌、悬挂物,以及占用桥孔、明火作业;利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搭建妨碍桥梁使用和养护、维修以及景观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以及其他损害、侵占桥梁的行为。
据悉,《办法》将于2023年8月12日正式施行。
来源:嘉兴日报 | 撰稿:记者 蔡舒安 通讯员 姚升权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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