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第二批低(零)碳乡镇(街道)、低(零)碳村(社区)及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单位名单出炉,嘉兴50家单位入选试点创建单位。
据了解,根据国家提出的“双碳”工作要求,为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引导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全省第二批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及减污降碳协同试点申报评审工作。经过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议,确定56个低(零)碳乡镇(街道)、432个低(零)碳村(社区)和12个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单位。
与去年公布的全省首批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名单相比,今年嘉兴的试点创建单位数量翻了一番多。
上榜数量激增的背后,是嘉兴一直以来以“减污降碳”为抓手推动源头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近年来,嘉兴着力打好治水、治气攻坚战,全面实施十大攻坚行动,大气和水污染环境治理取得积极进展,通过开展资源能源节约工作,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嘉兴还深入开展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光、风电等清洁能源,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低碳化。
下阶段,嘉兴将全面推进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工作,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良好试点示范效应。
(原文标题:引导绿色低碳发展 嘉兴50家单位入选省试点)
来源:嘉兴日报 | 撰稿:记者 黄建东 通讯员 黄妙妙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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