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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嘉兴农民收入列全省第一
读嘉 · 文字记者:蔡舒安 通讯员:孙红樱 潘建元 | 发布时间2022-05-31 10:34:43    

  5月30日,记者从嘉兴市财政局获悉,2022年一季度,嘉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5108元,嘉兴农民收入继续列全省首位!

  “第一”的取得和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息息相关,近年来,嘉兴围绕强村富民、农民就业创业、帮扶低收入农户等环节,持续投入财力为农民增收“铺路”“搭桥”,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效益增加可不止一点点,以前单纯种植水稻,除去机械、化肥等费用,每亩田的净收益只有200元左右。”魏元五是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建南村的一位稻渔综合种养户,2019年,他响应政府号召开始尝试稻虾共养,在原先单一种植水稻的田内套放龙虾进行生态养殖,经济效益得到大幅提升。

  魏元五“放手一搏”的底气,正是源于财政资金的扶持。市财政局农业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虑到农民的实际需要,我们对新增田埂改造、围网建设等用于稻渔综合种养的田间工程,给予400元/亩的一次性项目建设资金补助,切实提高种粮经济收益。”

  现在,魏元五的稻虾种养面积从原来的几十亩扩大到了410亩,每年的总产值能达到300多万元,钱袋子越来越鼓。

  近年来,有许多嘉兴农民都和魏元五一样选择了稻渔综合种养等农业新业态,促进这一部分农民增收的同时,嘉兴的支农政策也更关注低收入农户群体。

  “对低收入农户流转土地、从事果蔬种植、建农业设施大棚、开办农家乐、从事电商、来料加工等,我们给予产业扶持补助,对低收入农户扶贫小额贷款则给予全额贴息补助。”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道,对农业经营主体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补助;对吸收带动低收入农户参加来料加工的经纪组织和经纪人,按所发加工费的10%给予补助。

  不仅如此,我市还通过构建低收入农户主动发现、动态监测、返贫预警、精准帮促、信息反馈的完整执行链,持续推进“飞地抱团+”项目,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规范开展“股份分红+积分奖励”等方式,用心用情用力稳住农民收入,兜住农民增收底线。

  此外,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25元/月提高到290元/月,增幅为29%,实现六年倍增,全市各级财政年补助金额达22.14亿元,让低收入农户在共富路上“不掉队”。

  传统种植业利润低,农民挣钱难。农业园区、农业经济开发区等高能级平台的涌现正在改变这一情况。

  “农业经济开发区既能为现代化农业发展带来新的可能,又可以成为带动周边农民就业、农业产业发展的一个良好载体。对此,我们已经连续三年,每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农开区建设。”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截至2022年4月,全市农业经济开发区投资11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46.46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72.1亿元。

  载好梧桐树,引得凤来栖。通过设立农业经济开发区、农民创业创新孵化园、现代农业园区等创业创新平台,许多“农创客”加入发展农村的行列中,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能量。

  接下来,市财政局还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农民富裕富足为目标,凝心聚力服务广大农民“钱袋子”。

  “我们还在持续探索农民宅基地及其住房的空间置换、有偿退出和差别化使用机制,加快构建房产权利城乡居民平等、农村居民财产权利充分实现的制度体系,让农村闲置资源‘转’起来、闲置农房‘活’起来、村民腰包‘鼓’起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读嘉    | 撰稿:文字记者:蔡舒安 通讯员:孙红樱 潘建元    | 责编:陆姗姗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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