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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溪街道司法所发挥源头化解作用 45万元讨薪案成功调解
发布时间:2024-06-04 10:16:24    

  日前,凌晨两点的西溪司法所灯火通明,工作人员一刻不停地向工人确认信息、制作文书……与窗户外寂静漆黑的街道形成了鲜明对比。

  “辛苦你们了,把你们的下班时间拖到了半夜两三点,不好意思啊。”工人代表签字按手印后,感激又抱歉地向工作人员说道。僵持两个月涉及29名工人金额高达45万的讨薪案件终于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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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所首次介入 律师强力支撑

  4月初,袁某等28名工人集体向西溪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投诉文三街某地块项目工程拖欠薪酬,要求行政机关介入维权。监察中队联合西湖区监察大队多次为劳务公司、该项目工程部及农民工进行协调无果后,监察中队向西溪司法所申请介入协调。

  4月25日,司法所为依法保障涉事各方的合法权益,特意邀请了有着丰富实务和调解经验的社区律师——浙江天讼(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陆霞参与调解。

  双方主要争议点在于由于工程款包含工人劳务工资,现在无法确定工程款数额,直接导致工人劳务工资的数额无法明确。而工程款无法确定的原因在于双方对工程量的计算方式无法形成统一标准,存在近30万元的差额。

  律师给出了将工人劳务工资根据工种、工价、工作天数等考勤记录进行确认并先行支付,剩余工程款另行协商处理的专业意见。但当时农民工一方担心拿到工资后,剩余工程款无法收到,坚持必须工程款和工资一起发放;劳务公司和建设单位担心工人因惧怕工程款无法收到而虚高工资总额,也坚持先行确定工程款总价。因双方各有顾虑并无法信任对方导致协调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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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所二次介入 各让一步终和解

  5月28日下午,几位农民工代表来到司法所,希望司法所能再次帮他们协调处理此事。司法所考虑到涉及到农民工人数较多、纠纷时间比较久、农民工一方态度有所松动,于是联合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联系上劳务公司和建设方,派出所、平安办等多方力量汇聚,当即开展协调。基于第一次的协调情况,司法所将调解重点明确为协调处理农民工劳务工资一事,要求双方既然愿意坐下来谈,那就要拿出谈的诚意,并决定先行逐一突破。

  针对农民工提出因工程拖延导致他们产生的误工费等损失,明确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可以支持他们这个诉求,劳务工资只能按照正常的工种和考勤记录等进行计算,同时调解员提醒几位代表,法律维护正常合理的工资诉求,通过沟通,打掉农民工一方不切实际的想法,让他们的诉求回归到正常合理的劳务工资上。

  针对劳务方和建设方,调解员首先明确了根据法律规定他们有支付农民工劳务工资的义务,不能因为农民工提出额外诉求就连正常合理的工资都不支付,其次要求他们拿出明确的计算方式和总额。

  调解员在参照双方各自提交的计算方式和总额后,发现差距比第一次协商时缩小,双方态度明显缓和,基于维护农民工权益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调解员之后重点就差价在农民工和劳务方进行多轮协商,中途一度因2万左右的差距陷入停滞状态,最终凭着一股“都从二十万的差距谈到二万了,今天谈成的可能性极高”这样的信念,在经过11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在第二天凌晨2点左右,双方最终达成总额为45万元的调解协议。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将对后续发放工作全程参与监督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司法所积极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为街道和全区“三源治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贡献力量。 

来源: 中国网    | 撰稿:丁萨 通讯员 沈佳琦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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