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西湖法院依法对一名扰乱诉讼秩序的当事人,同时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和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禁令。
梁女士与阿虎因离婚纠纷到了法院。为进一步了解双方诉求,查清案件事实,法院先召开了庭前会议。可就在庭前会议刚刚结束,双方签署笔录时,阿虎就开始对梁女士恶语相向。此时法院干警迅速制止了阿虎。
之后梁女士、阿虎先后离开法庭,可楼道里随即响起了梁女士的惊呼和他人劝架阻拦的声音。
“我叫法警了!” 听到动静,书记员立刻冲出法庭查看情况,发现阿虎竟然在楼道里就想对梁女士动手,立即上前阻止阿虎的打人行为,并警告阿虎,法院将会依法对其行为作出处罚。书记员还提醒梁女士,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听到法院干警的警告,在双方代理人的劝导下,阿虎冷静下来,梁女士也拉开距离,离开了法院。
可谁知,当天晚上,阿虎又连续拨打电话骚扰梁女士。梁女士担心其人身安全,想起了法院干警的提醒,随后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西湖法院认为阿虎恶语相向和出手打人的行为妨碍了司法活动,扰乱了诉讼秩序,对阿虎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日前,阿虎已主动缴纳罚款。
来源: 光明网 | 撰稿:钟辛文 | 责编:李斌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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