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3日),记者了解到,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发布了关于活动期间调整钱塘区部分道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钱塘区观潮期间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调整部分道路的交通管理和交通组织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观潮期间对大型货车实行交通管制
钱塘江观潮活动期间(9月23日至9月25日),交警部门将对下沙往海宁方向的大型货车实行交通管制,在文海路与德胜路、文海路与银海路路口、千帆路与银海路口、银海路与之江东路口实施交通管制,禁止大型货车南向北往海宁方向通行;在德胜路与乔下线路口禁止北向南的大型货车左转进入德胜路;在文海路与德胜路路口禁止东向西由江东大桥方向过来的大型货车右转进入文海北路。
2、观潮期间采取以下交通组织措施
➤ 禁止2吨(含)以上货车、农用车、运输危险化学物品车辆往观十五线、江堤(外六工段至二十二工段)等观潮内部道路通行。其中每日9时至16时,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观十五线(一工段至四工段)通行。
➤ 禁止机动车在之江东路运河二通道桥面上停车观潮。
➤ 视情在之江东路、观十五线、老青六线、塘新线、永新线沿线路口实施卡口分流,禁止机动车进入钱塘江沿江堤坝以及之江东路、观十五线、老青六线、塘新线、永新线通行。
采取上述交通组织措施后,部分区域仍发生车辆阻滞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采取应急交通组织措施。请广大市民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自觉遵照执行。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 撰稿:辛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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