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警察同志,我要报案!就在今天早上,有个男的上门来推销手机赚钱方法,趁着我出去倒垃圾,把我的手机给偷走了。”
近日,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分局菱湖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女子赵某报案称“手机被偷”。随后,民警出警至案发现场,询问赵某事情经过。
“我学历也不高,他说只要在手机上简单操作几步就可以挣钱,然后我就信了,虽然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加了他的微信。”赵某把经过与民警详细地讲了一遍,但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民警敏锐察觉到赵某的陈述可能与事实存在出入。
根据赵某提供的信息,民警很快就锁定了王某有作案嫌疑,并于当天晚上19时30分在菱湖镇竹墩村东前丘附近将其抓获。
嫌疑人落网,民警心头的石头也算落下了,却没想到在讯问时,王某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你为什么要盗窃手机? ”“我当时想着她不够年轻漂亮,还收我200元,想想觉得吃亏,就把她的手机拿走了。”
讯问中,王某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向民警如数交代。原来王某去到赵某住处,并非赵某口中所说的“推销手机赚钱方法”,而是进行不正当的性交易,报案人赵某实则为失足女。
几天前,王某在社交软件上添加了赵某的账号,两人在网上谈好价格并约定了时间,在赵某住处进行性交易,在离开时,趁着赵某不注意“顺手牵羊”偷走手机。
目前,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嫖娼的违法行为被南浔区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赵某因涉嫌卖淫的违法行为被南浔区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南太湖号 | 撰稿:俞黎新 | 责编:吴雨霏 审核:张渊
新闻投稿:184042016@qq.com 新闻热线:13157110107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话: 057187567897 京ICP证 0400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