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州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浙江省自2022年3月1日起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和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
湖州市主要涉及苕溪、运河干流及流域内部分支流、通太河道,具体包括东苕溪、西苕溪、京杭运河湖州段、小梅港、大钱港、罗溇港、幻溇港、濮溇港、汤溇港、杨家浦港、夹浦港、余英溪、合溪新港。
“以上水域禁渔期为全年,相关违法行为最高惩罚可入刑。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以上水域中已经实行禁渔的,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湖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禁渔期制度,有利于保护、增殖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环境的平衡,推动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明确区域范围、打击相关违法涉刑行为提供了政策依据。
来源: 湖州在线 | 撰稿:见习记者吴健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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