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发展阶段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浙江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是全国唯一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也是浙江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的有力抓手。
11月3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建设方案》的有关情况。
2008年,嘉善县被确定为习近平同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层联系点。2013年和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嘉善示范点《建设方案》《发展改革方案》。前两轮嘉善示范点建设,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县域科学发展提供了生动范例、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8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再次强调,要加快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等制度创新成果的集成落实。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下,浙江省一体推进嘉善示范点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实现相互促进、联动提升。随着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一轮嘉善示范点《建设方案》。
根据《建设方案》目标,计划到2025年,嘉善经济发展质效跃上新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增创新优势,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提升,开放发展取得新突破,人民生活品质迈上新台阶,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程中走在前列。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 经费支出占比达到4%,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缩小到1.55左右,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达到82%。
《建设方案》提出,到2035年,实现经济更加发达、社会更加文明、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更加优美、生活普遍富裕,推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成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典范。
相比前两轮嘉善示范点建设,新一轮嘉善示范点建设具有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改革集成创新、坚持示范引领三方面的显著特点。
新发展阶段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建忠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一轮嘉善示范点《建设方案》,为探索县域高质量发展建设路径,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走深走实,带来了重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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