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在电厂院内发现一只不能飞行的短嘴小鸟,脚爪锋利,疑似国家保护动物,请求救助。”6月4日,华亭市公安局西华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查看。
经初步检查,在确认该幼鸟没有受伤后又联系了森林公安民警,进一步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民警在精心喂养后,红隼体能得到恢复,状态良好,民警确认无碍后将其放归自然。
野生动物是生态环境中的重要一环,维护生态平衡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华亭公安将继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营造警民齐心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对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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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隼是隼科小型猛禽之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翅狭长而尖,尾亦较长,外形和共同爪隼非常相似。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快速,善于在空中振翅悬停观察并伺机捕捉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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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网 | 撰稿:安杰 | 责编:谷晟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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