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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增雷暴大风预警信号
发布时间 | 2024-05-12 16:41:19    

   5月11日,省气象部门发布了今年全省气象为民服务十件实事,其中提到,我省今年在原有14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基础上,新增雷暴大风预警信号,全面提升分类强对流短时临近监测预警能力。

  今年春季,我省出现了多次大范围强对流天气,降水偏多,冷空气影响频繁。强对流天气的特点是来得急、变化快、破坏力大,其间多发雷暴、大风、冰雹等气候事件,容易造成大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副处长孙佳怡表示,受全球变暖等大环境影响,近年来,我省强对流天气愈发频繁和复杂,尤其是春夏季,主要集中在4月至5月、7月至8月。由于强对流天气属于中小尺度天气系统,一般来说尺度越小,可预报性也就越低,所以在强对流天气发生时,往往让人感到猝不及防,甚至造成生命财产损失。

  孙佳怡表示,现有的暴雨、雷电、冰雹、大风等预警信号针对单一灾害发布,对复合型灾害影响的防御指导性不够。在保留单一灾害预警信号的基础上,增加雷暴大风预警信号,信号内容根据时间紧迫程度和风力大小设置黄、橙、红三级,对强对流天气的防御针对性更强,也有利于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把握防御节奏,及时、有效采取更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

来源:浙江日报    | 撰稿:张源 通讯员 张晓晨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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