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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价值100余万,浙江捕鱼卖到江苏,有人盯上了太湖里的刀鱼
发布时间 | 2024-04-11 09:26:06    

  太湖刀鱼,简称“湖刀”,肉嫩骨软,人气不弱于“太湖三白”。

  2020年10月,太湖进入为期十年的禁渔期,以保护太湖水生生物资源。“湖刀”等美味湖鲜与吃货暂别。

  4月10日,潮新闻记者从浙江长兴县公安局获悉,日前长兴警方破获一起跨省特大非法捕捞团伙。他们捕捞的主要目标,就是太湖里的“湖刀”。

  长兴公安供图

  近日,一名江苏籍男子引起了长兴警方的注意——该男子在长兴夹浦镇大量收购太湖刀鱼等渔获。

  同时警方还在工作中发现,每到夜晚,经常有多艘渔船在夹浦镇附近的太湖水域出没,疑似在非法捕捞。

  长兴县公安局侦查中心环侦大队民警会同夹浦派出所生态警长走访周边市场,开展大量排摸,发现了一个以陆某某为首的非法捕捞团伙。

  该团伙经常在后半夜行动,驾驶渔船来到夹浦镇附近太湖水域,用丝网进行非法捕捞。其捕获的刀鱼贩卖给江苏买家邹某某。

  长兴公安供图

  4月8日,在江苏警方的配合下,长兴警方在无锡、江阴、长兴等地展开统一收网,共计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等21人,捣毁非法捕捞团伙6个,现场扣押刀鱼1000余斤,渔船5艘,用于装运鱼获的车辆1辆,丝网若干等作案工具。

  经查,2023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陆某某、许某某、沈某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禁渔期间互相纠集,在明知收购的刀鱼系非法捕捞仍予以收购,将每斤刀鱼以4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销往江苏省江阴市、无锡市等餐馆,从中牟利,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长兴公安供图

  目前,犯罪嫌疑人陆某某等21人已被长兴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潮新闻    | 撰稿:杨云寒 通讯员 姚时通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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