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杭州市政府获悉,《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进一步规范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条例(草案)》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资源保护、发展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三十九条。
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生态系统为重点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国江南不可多得的“物种基因库”和“文化遗产宝库”。早在2019年,杭州市临安区人大常委会就启动了立法调研,并在2020-2023年期间,连续进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之内。
2024年1月15日,经过为期10天的票选,“2024年杭州市立法项目”出炉。其中,《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引起市民高度关注,高票入选。
“现在终于实质性启动,作为保护区的工作者倍感高兴。”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董德民笑着说,在生态保护的进程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应有之义。
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物种丰富,以天目山脉最高峰清凉峰为例,保护区内共有高等植物2452种,脊椎动物355种,昆虫2567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5种。
“这里有中国最东南端、遗传多样性基因最丰富的野生华南梅花鹿种群,是全球华南梅花鹿数量最多的分布区之一,极具科研保护价值。”董德民说,华南梅花鹿已由建保护区前的80-100头增长至300余头。
而在清凉峰保护体系上,保护区探索实践出“林长制”模式和浙皖跨省联防联治模式,共同探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可持续发展。
董德民表示,《条例(草案)》不仅理清了政府各方面的职责,也提到鼓励社会资本对天目山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提供支持。
“生态保护需要全社会各方力量的共同参与。”董德民说,未来,《条例》出台后,可以更好地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发展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来源:潮新闻 | 撰稿:包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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