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黄莉新同志请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浙江省
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
(2024年1月9日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根据中共中央通知精神,因工作需要,接受黄莉新同志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主席职务。
来源:潮新闻 | 撰稿:辛文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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