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不少地方正在加紧进行危旧小区改造,改造后的危旧小区不但外观环境“旧貌换新颜” ,小区各项功能、设施也提档升级,居民居住环境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然而目前主流的城市危旧小区更新模式有着诸多缺陷,难以有效推进。
杭州市拱墅区浙工新村项目走出了一条“居民主体、拆改结合、资金平衡”的新路子,对于超大特大城市探索可持续的危旧小区有机更新,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图源拱墅发布 浙工新村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试点)项目正式开工
拱墅区浙工新村是始建于80年代的高校自管住宅小区,共有13幢房屋,548套住宅,建筑总面积约4万方。建筑老化、危房较多、配套不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需求复杂多元。
2023年4月,拱墅区实施以“居民主体”为原则的“拆改结合”有机更新项目。在主体方面,坚持居民主体、政府统筹;在政策方面,坚持因地制宜、边际创新,通过“拆改结合”确保现状条件得到改善,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在资金方面,争取了旧改、未来社区等财政补贴,明确了居民出资主要责任,实现了项目收支基本平衡。截至10月签约率达99.82%,实际腾房率100%,市区联动重塑优化审批流程,工程已于今年11月动工,预计2025年竣工。
危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中与人民获得感、幸福感联系最为紧密的工作之一。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的当下,危旧小区的更新改造既不能走“政府征收-地产开发”的老路,也不能简单地“涂脂抹粉”。城市更新需要找到一条资金能平衡、社会效应优、推进可持续的新路径。
在城市更新中应重塑居民、政府的关系。首先,要从立法层面解决居民主体责任和意愿归集的问题。未来,此类更新可以采用“居民委托,政府服务”的模式,即小区居民内部首先达成一致、完成筹资、委托政府,再由政府统筹方案设计、政策供给、申报审批、工程安排、全程监管等环节。如此便可将政府从无限兜底的社会责任中解脱出来,减轻城市更新带来的行政负担、财政负荷,使可持续的城市有机更新成为可能。
城市更新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拱墅区在城市更新中有效引入民间投资,实现了项目的资金平衡,其经验告诉我们在城市更新中可贯彻“受益者付费”的原则,让城市更新的受益者承担起资金给付的主要责任,减少政府财政负担并降低政府债务风险。
在城市更新中推动政策边际创新,因地制宜实现多元主体“帕累托改进”。未来,政府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城市更新政策创新。首先,既简化行政程序,也要做到实质监管。其次,不拘泥于“面积不变、高度不变、户型不变”的三不原则,因地制宜适度拆旧建新。最后,坚守现行政策的刚性指标,能动地应用政策弹性余地,使各方都能得益。
(作者徐林系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网 | 撰稿:徐林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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