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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单列计划 浙江鼓励优秀退役军人任教中小学
发布时间 | 2023-09-03 09:40:16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决定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协同推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的该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高考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优化招生结构,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收计划、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鼓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师范类、体育类高校联合开展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培养。

  同时,支持退役军人转定向师范生。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的师范专业大学生,参军并退役后复学,本人提出申请,经生源地教育部门同意,且通过培养院校考核的,由教育部门、培养院校与其签订“三方协议”,纳入定向师范生进行培养,享受定向师范生同等权利。

  该意见还指出,各地在制定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时,可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中小学行政、工勤空岗优先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将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

来源:新华网    | 撰稿:岳德亮    | 责编:丁萨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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