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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评社 | 未成年人欺凌事件频发在警示整个社会
发布时间 | 2023-07-05 10:20:21    

   7月4日晚上,头条号“汾阳发布”公布一起未成年人欺凌案,其中2名参与欺凌的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起由8名未成年人集体实施的恶性欺凌案件再次让大众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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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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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起发生在山西汾阳的恶劣事件。

  据通报介绍,6月28日,汾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网上流传“一女孩在地下室被欺凌”的视频。视频显示有多名未成年男女通过殴打、侮辱等方式对一女孩进行欺凌。

  该视频引起汾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经警方调查查明,该案发生于2023年3月30日,8名未成年人在汾阳市某小区一无人地下室内对一名未成年女生进行欺凌,并拍下视频。

  6月29日,汾阳市公安局对涉案的2名年满14周岁未成年人刑事拘留,其余6名未成年人因未满14周岁,不达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已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据媒体此前报道,有网友发布视频爆料称,汾阳市一名女生遭遇校园欺凌,网传视频显示女生被多人逼迫脱衣。

  脱衣,拍视频上传,你能想象到这是几名未成年人干的事情吗?

  02

  发生在山西晋中市那起是未成年强迫同龄人吃粪便,现在山西汾阳的这起是强迫女生脱衣服,其共同特点就是都拍下视频,试图广泛传播、再次羞辱!

  如果说发生在成年人身上还有法律管制、严惩不贷的话,这些恶劣事件发生在未成年人——基本都是小学、初中生身上,尤其令人心悸、让人痛心、促人深思。

  唯我独尊、不吃亏、精致的利已主义……当这些词与天真无邪的孩童、少年开始有关联的时候,一个不能视而不见的问题是,许多恶行开始向低龄化回逼、弥漫。

  按照我们国家未成年人规定的年龄,施行此类恶行的,大约是小学生、初中生,这个年龄段本该是善良相待、友爱张扬、心中充满阳光的时候。让人痛心疾首的是,一些欺凌事件居然发生在他们身上。

  试想想,如此低龄就把同类当做异类欺凌时,其心理的扭曲程度会是何等的严重了!

  板子依然要打在教育上。特别是家庭教育,不少家庭那种“不吃亏”的教育理念让孩子们从小就唯我独尊,很少换位思考,站在他人的角度去感同身受。

  连续爆出的或校内、或校外,或同学,或非同学之间的恶性欺凌事件,都在证实着这一点。

  可以说,只有成年人的言传和身教出现了问题,才会导致孩子们的心理如此扭曲,把利已主义根植于心,以敌对而非友善的目光看待同伴。

  家庭教育如果与学校教育明显错位、脱节,明显不在一个善意的方向,那么类似恶性事件的频发将势不可挡。

  可见,缔造一个充满爱和美好的环境,传递一份相互体桖、相互理解的善意,是多么地重要!

  03

  包括校园暴力在内的所有针对未成年人的霸凌行为,都应当受到全社会的摒弃,这迫切要求社会规则对其零容忍。

  这个“零容忍”要特别警惕在对霸凌行为的处置过程中程序是否透明,以及重视民众对于最终结果建议和呼声。否则非常可能导致客观上对受害者一方的再次霸凌。

  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利,并不代表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就完全使用暗箱操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做好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同样可以实现个案办理过程的公开透明。

  以山西发生的这两起恶劣事件为例,如此严重的霸凌行为不能仅仅因为涉事双方的未成年人身份就讳莫如深。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需要保护,但对于一起情节恶劣、引发群情激愤的霸凌未成年人案件要另当别论。

  否则,根本无法从根基上消除这类恶性事件。

  现实中的处理方式时常把“宽容”变成了“纵容”,往往以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赔钱了之,对加害人根本起不到应有的教育、警示、惩罚作用。这不仅没让加害人从内心感受到愧疚,反而让受害者在事件的解决中再次遭受伤害。

  保护未成年人,也不仅仅是家庭或学校的义务,任何人特别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组织及从业人员,都有保护义务。那么,需要反思的是,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是否都履行了这份义务?

来源:中国网    | 撰稿:陈鹰    | 责编:俞舒珺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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